1)第383章管知县_刑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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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然把目光从窗外收了回来,重新回到了自己刚才正在看的案件上。

  这是从封丘县报上来的一件案子,一个衙门的小吏杀死了自己的妻子,案件很简单,宋朝的案卷都是这样。

  每遇到这种案子,特别是重刑犯,卓然都必然要提审罪犯,并进行相应的证据核查。因为他到衙门这么久之后,有一种深深的感悟,古代的案件证据都太不靠谱了,相当数量的证据实际上是靠刑讯获得的,可靠性必然会打上一个重重的问号。

  卓然只花了一会儿工夫便将整个案子看完了,因为就是仵作填写的尸格,简单的现场笔录和被告的口供,另外还有死者父亲的报官材料。

  这案子就是她的父亲告的,因为这小吏的妻子忽然得了暴病死了,而死了没到一个月他就另外娶了一个年轻美貌妖娆的女子。这让他原妻子的父亲,也就是他的岳丈很是恼怒,便四处告状,认为他女儿是被女婿谋杀,要求复查。

  告了大半年也没人理睬,因为并没有什么证据,加之这书吏本来就是县衙的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县衙当然不可能把自己的人抓起来。

  直到前不久,原来的知县任期满了,调任其他地方为官去了,来了一个新知县,这老岳丈便去拜访了这位新来的知县。一通哭诉后,新知县觉得他可怜,于是决定满足他的要求,开棺验尸。

  结果棺材打开之后,发现死者的头颅有明显的骨裂,不可能是自己造成的,认定果然系谋杀,便把这小吏抓起来拷问,这小吏也就承认了,说是妻子不守妇道,两人争执并相互厮打,在厮打中,失手将妻子打死了,但没有告官。

  于是判了个斗杀致人死亡罪,流放三千里。按照宋朝的司法制度,判处流刑的案件县衙的判决是不能直接生效的,必须层报知府复核。所以案件就报到了卓然这里。

  封丘县知县姓管,他将整个经过让自己的师爷详细写了,随着卷宗一起报送上来,颇有些炫耀功绩的意思。因为按照惯例,破案经过是不需要写的如此详细的,往往三两句话就说明了,而这简直写成了一个神奇的破案故事。

  卓然看完卷宗,便吩咐衙役将案犯押到自己的签押房进行审讯。审讯时,云燕也参加,她要跟着学本事的。

  小吏带着木枷手铐和脚镣走了进来,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耷拉着脑袋。这小吏姓朱,卓然说道:“把头抬起来。”

  朱小吏抬起头,却躲闪着卓然的目光,卓然说道:“我问你,你的妻子张氏是不是被你所杀?”

  “是,是我杀的,当时我有点喝醉了,而她说话还难听,顶撞我,我就打了她。没想到她还了手,于是我用椅子朝她脑袋狠狠打了一下,她就倒在地上死了。我很害怕,后来对外说她是得了暴病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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