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408章 利民还是害民_刑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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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地方的执行出现了偏差。地方官没有按照他的改革意图在推行,随意的变更,他一直在纠偏。但是想必这汉子所在的村子没有得到纠正。

  卓然知道王安石的青苗法是怎么回事,实际上,这个方法在设计之初是很有道理,而且应该是很有成效的,如果得到严格执行的话。

  设计的初衷是考虑到农民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可以从官府贷款来买种子。而到了秋收赚了钱,加上税赋,以两分利,也就是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交租。这个比例现在看着是比较高,而在当时,比农民向那些大户人家借钱买种子要低得多。因为一般像大户人家借钱,那都是五分六分的利,秋收要交一半的粮食来做租子。

  所以王安石的这个设计,一方面大大减轻了需要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得到贷款的这些穷苦农民的大问题,同时国家把钱借给百姓,秋收又能收回两分利,这可是一笔好买卖,国家的国库自然就因此得到了充实。这样对百姓对于国家都是很好的。

  却没想到好经被歪嘴念歪了。当年王安石在小地方实施的时候,因为范围小,他可以直接督导实施,确保他的政策政令畅通不走样,所以效果很好。穷苦老百姓最欢迎,这给了他很大的信心。

  可是推行到了川蜀的时候,地方大了,他照顾不到那么多了,就出现了问题。那些贪官污吏盘剥百姓,擅自改变他的改革内容。就拿青苗法来说,本来向衙门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贷款是自愿的。可是到了这些贪官污吏手里就成了强迫的。

  而且有额度的限制,必须贷这么多,不贷不行。而实际上因为这些贷款的钱是来自于当地官府,而有些地方官府是很穷的,拿不出这些钱。但是他们有打手,即便没把钱贷给老百姓,到秋天仍然要加两分利收。其实相当于变相的增加了税赋,自然也就成了盘剥百姓的手段了。

  有的地方官府还变本加厉,把两分利提高到了四五分,翻了一倍。为了保证秋天能收回这一半的利钱,把村里的大户跟穷苦的人家绑在一起,形成共同借贷。由富足的家替穷苦的家作担保,还不了,就让富足的家来还。

  于是乎,这些富足的家便被拖下水,钱财都被衙门给收走了。因为毕竟村里头有钱人家不多,而大多数是没有钱的人家。一个大户绑上这么五六家穷苦人家,相当于拿钱分散给这些人,替他们还了衙门的利钱了。

  凡此种种,各种盘剥百姓的手段都在这变法中得以实施。被贪官污吏们肆意更改,强加推行。由于通讯和交通的落后,这些情况都没办法及时的反馈上去并及时的得到纠正。

  天高皇帝远之下,当地的官吏当然说了算。百姓有冤无处申,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家被盘剥。

  卓然知道王安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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